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核心观点
事件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发展理念
指导意见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生产、流通、生活、消费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以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随着垃圾分类政策在全国多地推广实施,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已具备条件。回收再生以节约和环保为核心,十分契合我国绿色发展理念。我国当前垃圾回收再生在无害化规模中的占比依然较低,预计垃圾回收再生处置占比将在“十四五”期间快速提升,有望逐步形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
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与居民生活关联紧密。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当前我国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已超过90%,未来工作将以厂网一体化、污泥无害化、污水资源化等方向为主。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将继续以减少填埋、增加焚烧和回收为原则,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能力也将继续加强。此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也提上日程。
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未来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此外,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也将进一步落实。而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投资建议能源结构转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内容是我国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点工作,而价格机制和财税扶持也将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环保行业中的新能源环保装备、市政污水处理、垃圾焚烧与回收与再生等领域有望受益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建立。建议关注盈峰环境、龙马环卫、瀚蓝环境、高能环境、碧水源、中再资环。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环境治理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的风险。